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 |
||
地理位置 |
葫芦岛 |
||
联系人 |
韩德惠 |
||
项目名称 |
重催硫磺尾气胺液再生系统改造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
||
项目编号 |
LA/ZPK2021-10003 |
||
项目类别 |
□ 预评 ■ 控评 □ 现状评价 |
||
项目简介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重催硫磺尾气胺液再生系统改造工程主要内容:胺液再生装置改造(再生塔塔体利旧,塔盘更新;新增富液闪蒸罐及凝结水回收罐,更换部分容器水封罐等)及其配套设施。 |
||
现场调查人 |
冯冰、姚丹丹 |
现场采样、检验人 |
冯冰、姚丹丹 |
调查时间 |
2021年3月10日 |
采样时间 |
2021.3.17~.3.19 |
陪同人员 |
韩德惠、于宏 |
||
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该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硫化氢、氢氧化钠、高温和噪声。本次检测的所有岗位工人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 |
||
评价结论 |
该项目在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职业病防护设施、职业卫生管理、应急救援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健康监护、辅助用室等方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的相关要求。该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中,在采取本评价报告所提对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该项目目前和将来能够符合国家及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要求。该项目在正式生产后,职业病设施的预期防治效果,可达到对劳动者防护的能力。 |
||
建议 |
(1)该项目硫化氢报警器的一级、二级报警值设置为10ppm 20ppm,应调整为7ppm 14ppm。 (2)定期检验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的有效性,失效的设施要及时更换,确保其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3)进一步加强生产过程中管道、泵等生产设备的密闭性管理和定期检修,防止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泄漏及跑、冒、滴、漏现象。 (4)该项目密闭空间作业,应按《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的规定,配备符合要求的通风设备、个人防护用品、检测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应急救援设备;所有准入者、监护者、作业负责人、应急救援服务人员须经培训考试合格。 (5)该项目应根据《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中的相关要求,及时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内容,并向卫生健康管理部门进行提交,完成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 (6)该项目应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中的要求,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7)该项目应根据本次评价结果,依据各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中的要求,完善该项目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积极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将体检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本人,健全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2021年7月16日,3名专家李玉杰、王玉、赵福林,对本项目进行了审查,专家组同意通过报告。 专家组建议:
|
||
现场相关图像摄影 |